安徽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被指“违反合同改变企业供地地址”
近日,指尖客户端接到安徽盛大饲料蛋白产业园项目企业方负责人孙先生投诉。孙先生称,去年1月安徽盛大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大)与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签订了《工业项目合同书》,合同约定:安徽省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在原企业用地基础上新增供地97亩,位于原供地位置东侧和南侧,规划部门出具了《规划红线图》,并确定县农业农村局为招商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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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在进行投资投产后,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先是以种种理由未履行合同供地,后经多方催促,开发区又擅自改变了供地位置。《规划红线图》里明确规定,新增供地紧邻原址,但是开发区后来提供的新增供地,却距离原址1、2公里。这样给我们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带来了极大不便,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孙先生说。
安徽盛大:延迟供地、改变供地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孙先生告诉记者,2022年1月30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的“十做到,十禁止”的相关规定,其中一条是“严禁拒不履行合同、拒不兑现承诺”,他认为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的行为违反了这项规定。
孙先生说,开发区以环保问题不落实合同约定。事实上在召开这个项目的招商研判会、招商例会时都有环保局人员参加,而且经过省内环保专家认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会造成污染。但开发区以环保问题延迟供地、改变工地位置,给安徽盛大造成了5千万元的损失。
孙先生提供的损失清单如下:
1.在建工程拆除两次的料工费;
2.因新项目签订的订单,违约损失;
3.钢构材料需要重新刷漆及购买占用资金的利息;
4.为新项目准备的原材料变质损失;
5.新增的化验室、升级的生产线等闲置损失;
6.因新项目未能落地,不能发挥经营效益的间接损失。
孙先生向记者提供了2022年8月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向蒙城县县政府提交的该项目生产工艺以及环保治理方案专家论证情况报告,基本意思是:“该工艺采用了具有新型专利技术,环保治理效果比较好,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在国内比较先进,环保治理方案可行。”
招商引资单位:确有改变供地位置的事实
接到孙先生线索后,记者采访了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家冀。王局长确认孙先生与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签订合同属实。“开始没有供地的原因是,有人说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后来经过专家论证,发现企业不存在环境问题,就答应供地。经济开发区更换了供地位置,理由是安徽盛大饲料蛋白产业园项目所在的位置与小区居民生活区比较近,企业的产品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气味,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改变的供地位置距离该项目的位置只有1公里左右,不算远,但是安徽盛大不同意这个位置,我们农业农村局在帮助协调,但是我们只能有协调能力。”
王家冀说,他们是招商引资的部门,为这个企业做了很多工作,也协调了多个部门,但是合同是经济开发区和盛大饲料签订的。
蒙城县经济开发区:我们考虑民生问题和企业更好的发展,才改变供地位置的
记者采访了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谢魁。谢主任说:“改变供地位置是有原因的,安徽盛大加工的产品是有气味的,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环保部门曾经多次给安徽盛大下过整改通知。安徽盛大附近就有小区,当有大风天气的时候,小区居民就能闻到从企业中传出来的气味。所以,我们考虑民生问题和企业更好的发展,就想提供给安徽盛大一个新的供地位置。”
谢主任说,安徽盛大是我们服务的企业,开发区一直在帮助企业寻找解决之路,最近三天我们每天都和安徽盛大协商解决方案,我们想帮助企业租赁一个厂房,抓紧生产,这样可以减少成本,在企业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开发区正在积极帮助协调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
律师说法: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存在合同违约的问题
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元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法律上来说,孙先生和开发区之间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立法,违反合同就是违法,违反合同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下去,可以解除合同约定或者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解除合同约定后可以通过法院判定双方责任比例大小问题。对于出现的现有情况,居民投诉企业有气味问题,属于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未来发生的事件预估不足。企业生产产生的气味及引起的投诉不属于不可抗力,是可以预见的。”
来源:指尖新闻